一、適用范圍
本專項應急預案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后的應急處置工作,屬于《泰達航母突發事件綜合應急救援預案》的專項子預案。
二、事故風險分析
(一)重點部位
航母景區及辦公區域。
(二)危險性分析
到泰達航母游玩的游客來自全國各地不同區域,且游客流動性較大,若出現傳染病疫情,游客及員工間交叉傳染,存在爆發聚集性疫情的風險。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
若有患傳染病疫情的游客或員工到現場,交叉傳染的可能性較大,可能會引起閉園或社會恐慌。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黨總支書記、董事長
副總指揮:總經理
副指揮:分管安全領導及其他分管領導
現場協調組:安全管理部,負責防疫政策研究落實、防疫物資儲備及現場協調處置等工作,同時負責對接好屬地衛生疾控部門。
信息報送組:辦公室,負責疫情信息的統計及對外報送等工作,同時負責對接好屬地醫院。
現場控制組:景區服務部,負責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妥善安置、隔離相關人員。
通訊聯絡組:安全值班室,負責對通訊器材保養維修,保障各種通訊線路通暢,負責應急信息的上傳下達。確保安全值班室與現場、指揮員與各小組通信聯絡暢通。
四、響應啟動
(一)響應級別
Ⅰ級響應:地方政府發布的紅色及橙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
Ⅱ級響應:地方政府發布的黃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
Ⅲ級響應:地方政府發布的藍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
(二)分級響應
1.當發生Ⅲ級應急響應時,現場應急指揮為現場協調組,現場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等工作均由現場協調組統一協調安排,利用現場救援設施迅速實施救援,并向應急總指揮匯報。超出處置能力時,根據情況啟動Ⅱ級響應,同時報上級相關應急處置部門。
2.當發生Ⅱ級應急響應時,現場應急指揮人員為應急總指揮,現場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等均由應急總指揮統一協調安排,集合全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迅速實施救援。超出處置能力時,及時升級應急響應級別,總指揮根據情況啟動Ⅰ級響應,同時立即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3.當發生Ⅰ級應急響應時,救援狀況超出泰達航母處置能力時,總指揮根據情況啟動Ⅰ級響應,立即報告上級相關部門,待上級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指揮權上移,各應急小組在應急總指揮的協調安排下,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進行應急救援。
(三)擴大響應
在啟動泰達航母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應急救援時,如果當前應急處置能力不能滿足事故控制和實施有效救援時,需擴大應急范圍,啟動更高響應級別。若超出泰達航母應急處置能力,應立即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報警,尋求外界支援,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對相關人員做好保護及控制工作。
(四)響應程序
1.傳染病疫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當立即隔離現場區域,報告現場協調組,現場協調組立即記錄相關情況,并向上級報告。
2.現場人員報告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固定電話及對講機等。
3.報告及報警的內容包括:疫情發生的地點、人數、人員情況(是否昏迷或嘔吐等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情況。
4.現場協調組立即趕往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指定集合位置。由通訊聯絡組通知各應急小組到指定集合位置集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啟動本專項應急預案。
5.各應急小組趕到指定位置后,立即開展應急處置。隔離相關人員,控制相關區域,并請求外部支援。
6.傳染病疑似或確診患病者及相關人員送往醫院后,全力配合醫院處置,由現場協調組組織現場相關工作及現場其他區域的檢查工作,如無其他情況后,應急總指揮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五、應急處置措施
(一)應急處置原則
1.現場應急處置措施,應遵循以人為本原則,以保護生命為首要。
2.嚴格落實首告制度,不得隨意擴散消息,防止游客恐慌造成其他傷害事故。
3.立即隔離,疏散周圍游客,登記造冊。
(二)應急處置措施
1.各部室及所屬企業一旦發現有傳染病疑似或確診患病者時,要在第一時間及時報告現場協調組。
2.現場協調組第一時間上報屬地衛生疾控部門(生態城衛生服務中心),報告初步情況。
3.由現場控制組對傳染病疑似或確診患病者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防止病源擴散,具體隔離期限按照不同傳染病的情況而定。
4.由信息報送組對園區內進入的游客及工作人員進行統計,并保留聯系方式。
5.除協助屬地衛生疾控部門進行救助的人員外,其他工作人員不得接觸傳染病疑似或確診病患者。
6.臨時關閉傳染病疑似或確診病患者去過的室內區域,現場控制組對相關區域及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
7.此期間各部室及所屬企業按照相關防疫內容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
8.要穩定游客情緒,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維持正常的游覽秩序。
9.不得擅自向社會公開發布相關情況。
(三)注意事項
1.各部門及所屬企業要保持高度警惕,充分做好自我保護工作,對于接觸傳染病疑似或確診患病者前必須帶好口罩、手套等防護措施,必要時應穿戴防護服及采取消毒措施。
2.發現傳染病疑似或確診病例后,各部室及所屬企業人員必須時刻保持冷靜,內部不得出現恐慌現象。
3.參加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反應迅速,盡職盡責。
六、保障措施
(一)各部室及所屬企業人員要在發現可疑情況時,第一時間向安全管理部報告。
(二)安全管理部負責與屬地衛生疾控部門進行對接,確保實時掌握最新的防疫政策及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景區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理工作落到實處。